所得税定率征收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所得税定率征收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实行定率征收企业须按月或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一)预缴申报

  企业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天内,依照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申报。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申报可采取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和携带纸质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等方式。

  (二)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根据企业的实际应税收入,依照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如实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

  企业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及其附表《税收优惠明细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企业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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