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票种申请和修改方法

纳税人票种核定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可领 购的发票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后,纳税人方可领购发票。所需票种、数量发生变更的,应再次提出变更申请。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二、提供资料

  (一)直接到办税大厅受理的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属委托代办发票领购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发票专用章印模。

  5.首次购电脑票需提供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由税务机关提供开票软件的不需使用说明。

  6.首次领购出口发票的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原件与复印件。

  (二)通过网上预受理的

  1.通过网上预受理后打印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属委托代办发票领购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发票专用章印模。

  5.首次购电脑票需提供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由税务机关提供开票软件的不需使用说明。

  6.首次领购出口发票的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原件与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

  四、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注意事项

  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停供、收缴发票。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12366-1

办事部门:广州市国税局 >>广州国税局地址电话汇总表(含各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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