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雷人”们的艺术
地下铁接龙95
绵延的轨道,看不尽的市井风情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遇见》
“鹿人”、“蛋人”、“超人”、“木乃伊”……如今,地铁里诸如此类的“雷人”越来越多。每天通过地铁游走于各个城区的人,说不定哪天就会和他们不期而遇。
在广州,比较出名的有“脱衣女”、倡导低碳的“唐僧”和“脱裤族”。与广州相比,上海更是盛产地铁“雷人”的地方。“钢管女”、“蜘蛛侠”、“粉红男郎”、“鹿人”等等,都属于“上海制造”。
为何喜好行为艺术的“雷人”们对地铁情有独钟?有艺术界人士分析道,地铁每天客流量高达几百万人,乘坐地铁是都市人主要的出行方式之一。既然有了这个得天独厚的观众“优势”,地铁成为“雷人”们的大舞台就不足为奇了。
也有人认为,所谓的地铁行为艺术并非艺术,而是假借艺术之名的一种“恶搞”行为。上海一位人大代表曾公开斥责“雷人”们背离了艺术道德的底线,也远远背离了社会道德、良知和法律,并建议立法管制。
对于这位人大代表的观点,不少网友并不认同。“不是说提倡百花齐放吗?就像有人喜欢看芭蕾舞听交响乐,有人却热衷于小沈阳和二人转,何苦要挖空心思地去‘引导’?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对于在地铁上多次出现的所谓“行为艺术”,广州地铁总公司曾专门发表过看法,称广州地铁禁止超出市民接受度的行为艺术发生,并会按规定责令行为人离开。
但在很多时候,艺术与“恶搞”要区别清楚,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超出市民接受度”的行为艺术该如何界定?这个问题着实让人有点犯难。为此,地铁公司索性将倡导低碳生活的“唐僧”也直接“请”走。
其实,在不少欧美国家,在城市公共空间营造艺术氛围的做法一直颇受重视。比如在纽约,地铁公司每年都从街头艺人中遴选优秀者,允许他们在繁华地带的地铁站指定位置演出,并且让他们合法获得演出期间过路人赠与的钱财;在瑞典,政府规定地铁艺术环境开支要占到车站建设总费用的2%左右。
“阳春白雪”有人趋之若鹜,“下里巴人”同样也有众多拥趸。每日为养家糊口行色匆匆的人们,偶遇地铁“雷人”时,或许会发出会心的一笑。倘若对舒缓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压力有一点贡献,有关部门或许也可以考虑对无伤大雅类的“雷人们”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