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时间最新规定

导语 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实施时间:2023年12月15日起

  ➤限行区域:

  1、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2、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3、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4、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1)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2)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3)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备注: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预留充足时间给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实施后将设置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2024年1月2日起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推荐阅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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