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哪些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
导语 2021年7月1日起广东公安机关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其中包括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等行为。
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车管所】可获车检计算器入口、交管12123APP下载入口、车管业务办理入口+车管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