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起广州11条道路临时泊位收费标准将调整
导语 广州市交通部门拟于2021年6月1日,对11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区域类型和对应收费标准实施调整。
6月1日起,操场前路等11条路段的道路泊位收费标准有调整,请广大车主留意和停放车辆
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21年版)〉的通知》(穗交运函〔2021〕128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0〕1号),市交通部门拟于2021年6月1日,对11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区域类型和对应收费标准实施调整。具体如下:
一、涉及非重点区域调整为重点区域的路段(共9条,106个道路泊位)
1.越秀区操场前路,全天准停泊位4个;
2.越秀区同乐路,全天准停泊位8个;
3.越秀区雅言里,全天准停泊位7个;
4.越秀区大沙头横马路,全天准停泊位15个;
5.越秀区白云一街,全天准停泊位8个;
6.越秀区泰康路,全天准停泊位18个;
7.海珠区南泰路(西段),全天准停泊位24个;
8.海珠区康大路,全天准停泊位14个;
9.荔湾区宝华路,全天准停泊位8个。
二、涉及重点区域调整为非重点区域的路段(共2条,92个道路泊位)
1.海珠区南华西路,全天准停泊位58个;
2.海珠区同福西路,全天准停泊位34个。
温馨提示:
广大车主在道路泊位停放车辆时,请务必留意现场P牌、信息公示牌(收费标准)、泊位标线的设置情况,特别要留意收费标准的调整,按需做好车辆停放安排,避免误停不同区域导致泊位使用费过高的情况。
注意!收费时段内,一个工作日单次连续停放在重点区域的收费最高限价为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在非重点区域最高限价为26元。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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