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瓶车新规2020
导语 2020广州电瓶车新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穗府规〔2016〕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电瓶车我们又称为“电动车”,它是由蓄电池(电瓶)提供电能,由电动机(直流、交流,串励、他励)驱动的纯电动机动车辆。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非常广泛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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