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实施办法全文(截图版)
导语 广州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办法,2014年年底已经征集意见后公布了,下面小编为大家呈上广州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实施办法全文,不过因为官方文件是个pdf,只能用截图的方式给大家发出来。
没缴清年票不能申请奖励
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政策再出细则 萝岗将新增一处受理点
广州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办法出台5月个后,近日再有细则出台,对实施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其中明确,异地报废的黄标车或者未缴纳年票的车辆,或者国I、国II等老旧车辆,提前报废都无法获得奖励。而且计划在萝岗新增一处受理点,方便车主就近前往申请。
去年12月15日,广州出台的鼓励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和不同车型,相应可得到最高30000元、最低5000元的奖励。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当时透露,广州黄标车数量在9万辆左右,希望在补贴政策的鼓励下,到2015年底全部淘汰。
异地报废黄标车不能申请奖励
《实施办法》奖励对象是指符合《实施办法》第三条“奖励条件”有关规定,且在我市有关政府部门直接监管下,在本市辖区内合法报废拆解的黄标车的车主。在广州市辖区以外报废黄标车车主的申请不属于《实施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
此外,补充通知中还明确,鉴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信息是判断车辆是否符合奖励条件、核定有关奖励标准的重要依据,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车辆在申请奖励时应同时提供这两种证件的复印件。如果两证遗失或损毁,需提供由车主本人前往车管部门申请打印的车辆登记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