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双号限行区域及具体规则(公安局通告全文)

导语 2015年5月10日开始,深圳部分路段将实施单双号限行!具体的实施单双号限行的路段和限行的规则,如下文所示。下文是深圳市公安局发布的单双号限行通告的全文。

  五、关于玉平大道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红岗路、红岭路的右转匝道。

  (二)需往笋岗物流园区的大型车辆,可以经泥岗/红岭立交北往东匝道进入泥岗路辅道通行;需往清水河的大型车辆,可以经泥岗/红岭立交北往东匝道东行至洪湖立交掉头通行。

  (三)大型车辆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及大型客车。

  六、关于对教练车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教练车驶入深湾一路(白石路至滨海大道段双方向)、白石二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二路段双方向)、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一路段双方向)、深湾四路、深湾五路、白石路、科苑路、科苑南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限制教练车驶入福田保税区内道路、环城北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梅观高速至坂雪岗大道段)、五和大道(吉华路至环城北路段)、冲之大道(贝尔路至环城北路段)、稼先路、张衡路、居里夫人大道、坂雪岗大道(吉华路至环城北路段)、五和大道(吉华路至环城北路段)、环城北路(坂雪岗大道至五和大道段)、金科路、罗田路、兴业路(新安六路以南段)、新湖路(新安六路以南段)。

  (三)本条款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

  七、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八、关于福田区新洲路设置潮汐车道的调整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5月4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