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38期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的通告
现将第38期广州市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粤A F999A等70个小型汽车号牌号码,详细号牌号码及其竞投底价见附表。
二、竞价时间:2013年7月18日13时30分开始竞价。
三、竞价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国际时尚发布大厅一楼(中大西门对面)。
四、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五、叫价单位:每次叫价以1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也可以是叫价单位的整数倍。
六、竞价者资格
申请参加本期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会(以下简称“竞价会”)的竞价者,应为注册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社会团体除外)或居住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申请人购买小型汽车应为小型客车,且车长小于6米(不含6米)、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同时,申请人及其所购置小型客车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一)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已与车辆销售者签订小型客车购销合同或者获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且已在本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已受理但未办结小型客车登记业务的,但距离车辆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 的小型客车不予受理。
(三)2012年7月1日零时后购买小型客车,并已按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其中:
1.通过摇号方式取得新能源车增量指标的,所购买的小型客车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小型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小型客车。
2.通过摇号方式取得普通车增量指标的,所购买的小型客车应为排气量不超过2500CC的小型客车。
3.取得更新指标的,所购买的小型客车排气量不能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4.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普通车增量指标的、以及按规定取得其他指标的,所购买的车辆应为小型客车。
(四)机动车转移登记(即购买二手车者),且已经市车管所出具准予参加本期竞价会《通知书》的。
七、资料预审核: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具体资料内容见附件1)接受市车管所的资料预审核。市车管所对所申请车辆是否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试行办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车管所出具准予参加本期竞价会的《通知书》。其中:
1.申请人为购买新车者,办理预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预审核时间:2013年7月8日至10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预审核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综合交易大楼)。
2.申请人为购买二手车者,办理预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预审核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6日的办公时间(上午 9时至下午17时)。
预审核地点:本市白云、芳村、黄埔、海珠、东山等车管分所(具体地址见附件2)。
八、领取应价牌
(一)申请人需于2013年7月18日上午12时30分起在竞价现场领取应价牌。
(二)申请人领取应价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明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2.市车管所出具的准予参加本期竞价会《通知书》;
3.已签署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见附件3);
4.如为购买新车者,需提供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注册登记联”(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5.如非申请人本人领取应价牌的,除提供上述申请人资料外,还应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无误后退还)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