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上牌申请复核所需资料
单位申请复核所需材料有:
1.缴税信息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或企业所得税缴税证明。
2.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1)有效的机构成立批文或证、照:
①企业与个体户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③机关单位应提交市各级机关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命批文原件;
④社会团体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⑤工会应提交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
⑥民办非企业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副本原件;
⑧其他组织机构应提交经审批机关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如:基金会、宗教活动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
(2)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4)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数字证书(未办除外);
3.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