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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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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2 09:23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院聘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教学辅助岗,主要完成心理学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心理学或理工科类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

  6.具有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20175019@m.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心理学院应聘”)。

  报名材料包括:

  ①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 个人简历;

  ③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④ 身份证扫描件;

  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⑥ 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⑦ 《华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而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审查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应聘材料。

  3.考核

  根据考生情况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心理学院实验中心通知面试。面试人员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4.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从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由高往低进行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官网(https://psy.scnu.edu.cn/)发布,请密切留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4486

  联系邮箱:20175019@m.scnu.edu.cn

  六、附件

  附件1: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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