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导语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人员1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8:00时止。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人员1名,从事一般行政事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经济与贸易类(B0204)、文学(B05)、电子信息类(B0807)、邮轮工程与管理(B081910)、计算机类(B0809)、建筑类(B0810)、工商管理类(B1202)、物流管理与工程类(B1206)、电子商务类(B1208)、会展经济与管理(B120903)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要求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安排

  本次选考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8:00时止,以平台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3.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红海直聘”招聘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以“应聘岗位+姓名”的命名方式作为应聘材料上传报名。

  上传附件的路径:登陆“红海直聘”小程序,点击下方个人中心→我的→我的简历→添加简历附件

  附件包括:

  (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汇总表》PDF版本;

  (3)身份证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备注:“岗位+姓名”。

  (4)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应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报考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局提出并说明原因。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5: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进入面试人选需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人选。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社会关系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拟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招聘信息”栏目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南沙区编外人员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1766503376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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