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3.11截止)

导语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4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00至2025年3月11日18:00。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现决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共招聘中级雇员4名,其中岗位一招聘1人、岗位二招聘3人(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类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5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笔试、资格审查工作,面试工作由本单位组织。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9:00至2025年3月11日18:00

  2.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上传资料不齐全将不能通过审核)。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委托第三方开展线下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参加线下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能能力。由本单位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按照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待遇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珠区财政局雇员绩效管理方案》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5号;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未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本次招聘人员为雇员岗(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六)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9088555;监督电话:020-890885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海珠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附件2:海珠区财政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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