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年薪48万招聘实验教育集团总校长公告2024
导语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验教育集团总校长,年薪48万元(税前,含工资、保险等所有工资福利待遇),2024年3月28日9:00至2024年4月7日17:00可报名!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验教育集团总校长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5年来,学校已建成3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并与广州、汕头、佛山等地政府合作共建了19所附属学校。根据《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育集团协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育集团总校长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高尚的政治思想品德,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5.具备突出的行政管理能力、优秀的领导沟通能力和公共关系处理能力。
6.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正职校长工作经历。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资格者优先:具有“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以上荣誉称号,担任过教育集团校长或总校长、在省级重点中学或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担任校长等。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该岗位常驻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育集团实验中学办公,全面负责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育集团的管理工作,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和白云区教育局的双重管理,须服从我校和白云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达成以下目标:
1.履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育集团协议》中规定的总校长工作职责;
2.集团在2-3年内完成省优质教育集团验收工作;
3.集团内高中学校高考成绩上本科人数逐年增加;
4.集团内初中学校中考成绩在钟落潭镇名列前茅;
5.集团内各成员校每年均有区级以上课题立项;
6.集团学校每年均有优质课在区级以上平台展示;
7.集团办学辐射引领作用逐年增强;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纳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学校委托广东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获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获聘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签订劳务协议。
2.薪酬待遇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育集团协议》等有关规定执行,年薪48万元(税前,含工资、保险等所有工资福利待遇),由12万元基础工资(税前)和36万元绩效工资(税前)组成。12万元基础工资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按月计发;36万元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其中70%的绩效工资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按月计发,30%的绩效工资待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计发,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计发。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8日9:00至2024年4月7日17:00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dgzp@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实验教育集团总校长,姓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的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验教育集团总校长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明、个人业绩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3.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
4.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六、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参加考核。
七、考核及评议
考核采取竞聘演讲及答辩的方式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另行通知,答辩为评委现场提问。学校根据竞聘演讲及答辩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评议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获聘人员一个聘期为两年,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在当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内完成,聘期期满考核在聘期结束的2个月前完成。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均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培训与社会服务处负责。
年度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年度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终止聘用。
聘期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人员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聘。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劳动(劳务)合同,终止聘用。
十、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拟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取消聘用关系,合同或协议终止。
2.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获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的,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否则需按照劳动(劳务)合同约定向学校支付违约金。
4.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岗位咨询电话:020-34115860(培训与社会服务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验集团总校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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