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的启发

导语 充分意识到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对未来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作好准备。同时,充分发挥私人养老体制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推动私人养老金的发展。

  日本在“二战”后通过28年时间建成覆盖所有国民的养老金体系。随着经济泡沫崩溃、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逐渐恶化,政府不得不推行改革,开源节流,同时引入更多私人退休金计划弥补公共退休金的不足。日本养老金体系发展的历史反映了日本经济发展的过程和日本经济决策者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战略思考的转变。

  日本养老金体系发展的历史背景

  “二战”后,日本养老金体系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两个阶段,在经济高速发展期通过立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最终达到所有国民都受益的程度,成为日本引以为豪的“福利国家”的基础。

  1941年,日本制定了《劳动者年金保险法》,该年金制度只以民间企业的男性劳动者为参保对象。1944年,日本将“劳动者年金保险”改名为“厚生年金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企业职员和女性劳动者。1954年,日本制定了《厚生年金保险法》,该保险制度依然不包括农林渔业的从业人员和个体经营人员等。1959年,日本制定了《国民年金法》,把参保对象扩大到农林渔业的从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自营业者。

  养老金体系在日本经济最高潮的上世纪80年代得以进一步完善。1986年日本开始实施《国民年金法》,将国民年金的适用范围扩大至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国民均必须参加,将各自独立运作的公共年金制度整合,设立一个一元化的养老金制度。

  为什么日本选择了这条高福利的道路?笔者认为有两个原因。首先,日本战后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经济实力有所提升,有能力走高福利路线;其次,社会各界对于日本该往何处去有一定共识,提高社会福利的声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响应,欧洲模式的“福利型”国家成为日本希望达到的目标。

  日本养老金体系的结构

  日本养老金制度可以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两部分。公共养老金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日本法律规定在日本居住的所有年龄在20岁-60岁的居民(包括外国人)都必须加入国民年金。凡入保25年以上,且年龄超过65岁的老年人均可领取国民养老保险金。目前,入保国民年金40年的人退休之后每年可以拿到80万日元左右的养老金(大约折合人民币6.3万元)。中央政府承担国民年金全部的行政管理费用,还负担全部养老金支出的二分之一。厚生年金保险的对象是正式员工在五人以上企业单位的雇员,是一种政府强制、受益与收入挂钩的养老计划。企业和雇员各自承担一半养老金支出。共济年金涵盖公务员、学校教职员和农林渔业团体职员等共济组合。中央政府提供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全部行政管理费用。

  公共养老金都是现收现付制和收益确定型计划,即用当前参保人的缴费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退休金给付水平由参保年限和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决定。截至2011年3月底,公共保险金体系参保人数覆盖6826万人,其中包括1938万名自营业主、3883万名私企员工和公务员等,1005万名家庭主妇;公共养老金储备达到172万亿日元。

  由于低生育率和老龄化问题让日本的公共养老金系统面临账户入不敷出的风险,私人养老金开始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

  私人养老金分为企业型养老金和个人型养老金。私人养老金享有一定的政府税收优惠,种类较多。其中,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于1991年4月实施,以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等自营业主为对象;退休离职津贴制度将津贴额与工作年限和收入相联系,由雇主公司在雇员退休离职时一次性支付(通常相当于38个月的收入)。因为越来越多的公司从一次性支出的退休离职津贴计划转向年金支出性质的养老金计划,到1996年提供一次性退休离职津贴计划的大公司比例已从1974年的 43%下降至5%;税收合格养老金制度建立于1962年,目前主要针对中小企业雇员;厚生年金基金于1966年开始实施,以大企业(雇员人数超过500人)员工为对象。截至2010年末,日本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雇员数量为1697万人,占厚生年金参保者人数49.5%。

  从2001年开始日本引入了缴费确定型(Defined Contribution)养老金计划。缴费确定型养老金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参与者可以自由选择养老金投资哪类渠道(投资信托、银行存款和保险产品)。雇员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公司提供的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2012年1月之前仅允许雇主公司为雇员账户缴费,从2012年1月开始雇员也可以向自己的账户缴费,但不得超过公司缴费金额)。个人也可以选择在证券公司或银行开立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账户。不过,个人不得同时参加公司和个人的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账户,公务员和家庭主妇不能参加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账户。

  由于起步较晚,截至2009年末,日本的企业型养老金的规模约为74万亿日元,其中收益确定型年金规模为39万亿日元,厚生年金基金规模为18万亿日元。

  面临的问题和改革措施

  随着日本经济奇迹的终结,近年来日本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逐渐下降,迫使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改革措施开源节流,但是由于福利待遇有较高的刚性,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变化。

  人口结构老龄化是造成日本养老保障体系财政困境的最根本原因。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70年的7%增至2008年的22.2%,是全球人口老龄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1990年国民年金参保者和养老金领取者的供养比为5∶1,2009年下降为1.8∶1,预计到2050年进一步下滑为1.3∶1。如此迅速的老龄化显示养老计划不可持续,这使得近年来拒绝加入国民年金者以及拒缴或滞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者越来越多,2007年合计共835万人,因为可能有人会担心即使今天缴费将来退休时也得不到保障。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快速老龄化和经济衰退致使日本公共养老金的收支状况日渐恶化,政府被迫多次实施养老制度改革。2000年3月,日本政府颁布《厚生年金保险法》、《国民年金法》等七部有关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法案,通过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龄等手段开源,通过提高厚生养老金的给付年龄等手段节流(2013年至2025年,逐步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虽然历经多年改革,财政问题依然是当前日本政府所面临的一大挑战。日本首相曾经说过,如果不实行全面税收体制改革,日本债务占GDP比率几年后可能超过200%。当前由于日本国债大部分由国内居民和机构持有,所以问题尚未达到火烧眉毛的程度,但是长期来看日本经济将面临较大债务风险。政府考虑提高消费税来支撑财政,但是这一政策自然而然激起了反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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