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甲某,男,1946年12月生,广州市属某国企固定工,1967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起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至2006年12月年满6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2月的个人缴费工资记录见表1。
表1:甲某个人缴费工资记录
解答:甲某基本养老保险金具体计算过程及结果。
(一)已知的相关数据。
1、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 2、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 3、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为:25年6个月(审核至1992年6月)。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将1993年12月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也计算在内,即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按27年计算。 4、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为:14年6个月(从1992年7月至2006年12月)。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从1994年1月起计算,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中,即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3年计算。 5、甲某的缴费年限为:40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6、市本级视同缴费指数=1.201(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7、市本级视同缴费账户“每满1年记账额”:1685.30元(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8、市本级个人缴费费率一览表。
9、2006年7月后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1.98%。 10、甲某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为31.5年。 11、甲某2006年6月30日前在广州的缴费年限为39.5年。 12、截至2006年6月底,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1421.88元;截至退休前,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3688.19元。
(二)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①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②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122×6+(1.178+1.614+1.826+2.163+2.256+2.363+2.387+2.333+2.304+2.208+1.990+2.030)×12+2.028×6=314.738
第二步: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1.201×27年×12个月)+314.738]÷[(27年×12个月)+(13年×12个月)] =1.466
第三步: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1.466=2927.602
第四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 =984.92元/月
第五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33688.19÷139=242.36
第六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1772.04
②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记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齐总额 =[1993年所在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缴费工资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③计算视同缴费账户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退休前)的利息。 利息(按半年计息)=483.03
④计算退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 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利息 =49166.09+483.03 =49649.12元
⑤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120 =49649.12÷120=413.74元
第七步: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641.02元
(三)计算地方养老金
地方养老金=(2005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006年6月前在我市的缴费年限×1% = =170.64元
(四)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20% =517元/月
第二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截止2006年6月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31421.88÷120 =261.85元
第三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②计算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236×6+(1.000+1.333+1.483+1.695+1.668+1.688+1.666)×12 =133.812
③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临界指数×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间的实际缴费月数) =[(1×27年×12个月)+133.812]÷[(27年×12个月)+(7.5年×12个月)] =1.106
④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350×1.106=1493.10
⑤计算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 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a01)×(1+a02)×……×(1+a05)] +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 =909.61元 (说明:1.418为2001年至2005年各社保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的乘积)。
第四步: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517+261.85+909.61=1688.46元
(五)计算五年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因为,新办法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70.64=1811.66元 高于旧(原)办法养老金1688.46元 所以,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新办法养老金-原办法基本养老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控幅 =1688.46+(1811.66-1688.46)×10% =1700.78元
因此,甲某按粤府96号文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1700.78元/月。
甲某,男,1946年12月生,广州市属某国企固定工,1967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起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至2006年12月年满6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2月的个人缴费工资记录见表1。
表1:甲某个人缴费工资记录
时间 | 1994.1-1994.6 | 1994.7-1995.6 | 1995.7-1996.6 | 1996.7-1997.6 |
缴费工资 | 498 | 523 | 957 | 1256 |
时间 | 1997.7-1998.6 | 1998.7-1999.6 | 1999.7-2000.6 | 2000.7-2001.6 |
缴费工资 | 1646 | 1823 | 2016 | 2249 |
时间 | 2001.7-2002.6 | 2002.7-2003.6 | 2003.7-2004.6 | 2004.7-2005.6 |
缴费工资 | 2688 | 3011 | 3279 | 3316 |
时间 | 2005.7-2006.6 | 2006.7-2006.12 | ||
缴费工资 | 3742 | 4050 |
(一)已知的相关数据。
1、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 2、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 3、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为:25年6个月(审核至1992年6月)。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将1993年12月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也计算在内,即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按27年计算。 4、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为:14年6个月(从1992年7月至2006年12月)。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从1994年1月起计算,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中,即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3年计算。 5、甲某的缴费年限为:40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6、市本级视同缴费指数=1.201(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7、市本级视同缴费账户“每满1年记账额”:1685.30元(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8、市本级个人缴费费率一览表。
时间 | 1994.1-1995.6 | 1995.7-1997.6 | 1997.7-1998.6 | 1998.7-1999.6 |
费率 | 2% | 3% | 4% | 5% |
时间 | 1999.7-2000.6 | 2000.7-2001.6 | 2001.7-2002.6 | 2002.7~ |
费率 | 6% | 7% | 8% | 8% |
9、2006年7月后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1.98%。 10、甲某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为31.5年。 11、甲某2006年6月30日前在广州的缴费年限为39.5年。 12、截至2006年6月底,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1421.88元;截至退休前,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3688.19元。
(二)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①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时间 | 1994.1-1994.6 | 1994.7-1995.6 | 1995.7-1996.6 | 1996.7-1997.6 | 1997.7-1998.6 |
缴费工资 | 498 | 523 | 957 | 1256 | 1646 |
全省在岗职平 | 444 | 444 | 593.00 | 688.00 | 761.00 |
缴费指数 | 1.122 | 1.178 | 1.614 | 1.826 | 2.163 |
时间 | 1998.7-1999.6 | 1999.7-2000.6 | 2000.7-2001.6 | 2001.7-2002.6 | 2002.7-2003.6 |
缴费工资 | 1823 | 2016 | 2249 | 2688 | 3011 |
全省在岗职平 | 808.00 | 853.00 | 942.00 | 1152.00 | 1307.00 |
缴费指数 | 2.256 | 2.363 | 2.387 | 2.333 | 2.304 |
时间 | 2003.7-2004.6 | 2004.7-2005.6 | 2005.7-2006.6 | 2006.7-2006.12 | |
缴费工资 | 3279 | 3316 | 3742 | 4050 | |
全省在岗职平 | 1485.00 | 1666.00 | 1843.00 | 1997.00 | |
缴费指数 | 2.208 | 1.990 | 2.030 | 2.028 |
②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122×6+(1.178+1.614+1.826+2.163+2.256+2.363+2.387+2.333+2.304+2.208+1.990+2.030)×12+2.028×6=314.738
第二步: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1.201×27年×12个月)+314.738]÷[(27年×12个月)+(13年×12个月)] =1.466
第三步: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1.466=2927.602
第四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 =984.92元/月
第五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33688.19÷139=242.36
第六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1772.04
②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记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齐总额 =[1993年所在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缴费工资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③计算视同缴费账户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退休前)的利息。 利息(按半年计息)=483.03
④计算退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 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利息 =49166.09+483.03 =49649.12元
⑤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120 =49649.12÷120=413.74元
第七步: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641.02元
(三)计算地方养老金
地方养老金=(2005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006年6月前在我市的缴费年限×1% = =170.64元
(四)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20% =517元/月
第二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截止2006年6月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31421.88÷120 =261.85元
第三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时间 | 1994.1-1994.6 | 1994.7-1995.6 | 1995.7-1996.6 | 1996.7-1997.6 |
缴费工资 | 498 | 523 | 957 | 1256 |
本市职平 | 403 | 523.00 | 718.00 | 847.00 |
缴费指数 | 1.236 | 1.000 | 1.333 | 1.483 |
时间 | 1997.7-1998.6 | 1998.7-1999.6 | 1999.7-2000.6 | 2000.7-2001.6 |
缴费工资 | 1646 | 1823 | 2016 | 2249 |
本市职平 | 971.00 | 1093.00 | 1194.00 | 1350.00 |
缴费指数 | 1.695 | 1.668 | 1.688 | 1.666 |
②计算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236×6+(1.000+1.333+1.483+1.695+1.668+1.688+1.666)×12 =133.812
③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临界指数×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间的实际缴费月数) =[(1×27年×12个月)+133.812]÷[(27年×12个月)+(7.5年×12个月)] =1.106
④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350×1.106=1493.10
⑤计算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 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a01)×(1+a02)×……×(1+a05)] +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 =909.61元 (说明:1.418为2001年至2005年各社保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的乘积)。
第四步: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517+261.85+909.61=1688.46元
(五)计算五年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因为,新办法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70.64=1811.66元 高于旧(原)办法养老金1688.46元 所以,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新办法养老金-原办法基本养老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控幅 =1688.46+(1811.66-1688.46)×10% =1700.78元
因此,甲某按粤府96号文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1700.7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