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办理须知
异地就医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办理须知
一、申请范围
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进行以下门诊特定项目治疗:
1、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
2、门诊透析治疗;
3、肾移植术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4、血友病门诊专科药物治疗;
二、携带资料
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申请单》(可到广州市医保保险二级经办机构领取或在广州市医保中心网站下载,复印件有效);
2、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3、病历资料。
三、办理业务流程图
注:“肾移植术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和“血友病门诊专科药物治疗”须由三级综合性医院提出申请,其他项目须由二、三级医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