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详情请见:2016-2017年广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览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

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
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
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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