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名下住房套数怎么算?

导语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广州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广州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体要求: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2、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3、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4、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推荐阅读:

  >>广州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贷款】获广州公积金贷款办理入口、贷款指南、进度查询、贷款+还款计算器、异地贷款证明打印。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