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后参保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导语 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地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后参保的,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广州生育后参保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不能申请,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地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后参保的,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除生育津贴外,生育保险还有什么待遇(例如营养补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无营养补助等。

  员工已生育胎或未婚生育,能否享受对应的生育津贴?

  广州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生育保险政策,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在办理生育津贴申请等生育保险业务时,无需提供结婚证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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