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但单位变了会影响报销吗?

导语 参保人单位发生了变更,已办理的就医凭证不需要变更,参保人可继续在原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已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的生育参保人,即使参保人单位发生了变更,已办理的就医凭证不需要变更,参保人可继续在原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例如参保人伍女士,在广州市甲公司登记参保,2022年10月办理选定广州市A医院产检,2023年1月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并,2月变更为乙公司参保,伍女士如仍在A医院产检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乙公司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产检待遇。

  单位正常缴纳社保费或单位补缴社保费的情况下,参保人到生育选定医院产检或分娩被告知生育保险被冻结,不能记账。如何申请开通生育保险待遇及自费医疗费如何报销?

  (一)如单位按时足额缴费,遇生育保险冻结的:

  1.请联系医院医保办查询或到医保分中心查询;

  2.查询后,若为生育保险险种暂停状态,仍可正常就医;如原选定医院拒绝记账的,可向医院医保办或所属医保分中心反映,核实情况后予以补记账。

  (二)如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根据补缴情况与最新政策规定对参保人待遇进行处理,如参保人在补缴完成一周后仍未开通待遇的,可直接联系各医保分中心查询办理。对超时补缴生育保险不能支付的,相关待遇将由单位承担,请各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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