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导语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能够享有回溯至今年1月1日的2024年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有需要的市民可尽快办理缴费参保。
缴费标准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保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就能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三类相关人员可参加广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一是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其二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其三是非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市居住的下列人员: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居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两类保障待遇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包含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等;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39426元/人/年。
二是大病医疗保障:参保居民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自付累计1.8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以及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大病保险资金按相应比例报销支付,保障额度最高可达450000元/人/年。
享广州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