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和住院费报销是一起发吗?

导语 广州生育津贴和住院费报销不在一起发放,生育津贴根据申请时间的不同,可一次性发放或逐月拨付,而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生育津贴和住院费报销不是一起发放的。

  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1.产假休完后申请,并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于30日内逐笔拨付生育津贴,一次性拨付到账。

  例:朱女士,发放8-10月生育津贴,12月1日申请,朱女士用人单位将在12月30日前一次性收到8-10月三笔津贴至申请账户。

  2.产假期间申请的,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已休产假时间段的津贴,根据参保人缴费情况,逐月拨付。

  例:梁女士,发放8-10月生育津贴,9月1日申请,那么梁女士用人单位将在9月30日前收到8-9月2笔津贴至申请账户,10月30日前收到10月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

  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注意: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规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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