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导语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就业配偶需持有效的广州市失业登记证件,并且未享受广州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情可查看正文。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1.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广州市失业登记证件;

  2.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广州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注意:

  1.未就业配偶只可享受广州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参照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