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
导语 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需参保人在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选定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分娩,特殊情况需填写相关材料,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条件:
1.参保人须在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选定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分娩。参保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其同一法人机构管理的本市其他同等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即可视同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因急诊分娩可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选定医疗机构;
2.参保人需流产、引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不需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自主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须经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科室申请、报该机构医务科同意。转院时,转出、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须分别填写《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转院登记表》;
4.参保人因特殊情况需在异地产检、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的,须在异地就医前经单位确认填写《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携相关资料,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意: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办理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
例:黄女士2021年4月通过穗好办app办理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申请产检分娩就医地为四川省xx市,2021年12月1日黄女士在四川省xx市分娩,黄女士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即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前)办理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申请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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