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险种变更后门诊选点手续要不要重新办理?

导语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医保变为职工医保门诊选点继续沿用原来的“大小点”,报销比例按职工医保待遇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原则上在参保人险种变化过程中,参保人的门诊选点信息保持不变。

  1.参保人身份由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变为职工,门诊选点继续沿用原来的“大小点”,报销比例按职工医保待遇执行;

  2.参保人身份由其他居民变为职工,门诊选点继续沿用原来的“小点”,可以再选择一个“大点”,报销比例按职工医保待遇执行;

  3.参保人身份由职工变为其他居民,门诊选点继续沿用原来的“小点”,原选定“大点”不再使用,报销比例按居民医保待遇执行。

  ➤参保人门诊选定的“大小点”属于以下情况的,需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选点或改点手续。

  1.险种变更后原选定医疗机构的“大小点”性质发生变更,即“由大点变为小点”“由小点变为大点”

  2.参保人原选定的医疗机构对职工为“大点”,对居民为“小点”的(目前暂有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一家,后续更新请询所选定的医疗机构或所在区医保二级经办机构);

  3.在白云、南沙、萝岗、番禺、花都、增城、从化7个区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普通门诊业务的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具体请询所选定的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区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所办理的“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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