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哪些人可以办理?
导语 广州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工残职工和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妊娠后,至分娩前可以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哪些人可以办理?
【服务对象】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工残职工和未就业配偶)。
【办理条件】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妊娠后,至分娩前办理。
【办理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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