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方式
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可以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或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办理。
第一种: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第二种:通过互联网等途径。
备注:
1、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可按规定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办理失业登记。
2、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失业登记等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互联网等途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待遇申领所需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失业】可获广东灵活就业失业保险参保条件、参保基数、待遇申领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