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城乡医保办法修订后有哪些新的经办管理政策?

导语 新办法修订后,明确跨年度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只选择缴交一个居民医保年度的医保待遇规定。增加春季新入学学生参保规定。整合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适应人群政策。具体经办管理政策新变化详见正文!

  一是明确跨年度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只选择缴交一个居民医保年度的医保待遇规定。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之日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推进新出生婴儿预参保缴费工作。

  增加春季新入学学生参保规定。

  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春季新入学学生,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入学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落实国家要求,整合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适应人群政策。

  将已在实施执行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未就业配偶及子女可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这些政策整合进《办法》。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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