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转换期间断缴三个月怎么办
导语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期间断缴怎么办?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切换时出现待遇空白期,《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做好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着眼保基本、全覆盖,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改进参保薄弱环节服务。
二是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参保对象,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
三是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提升参保便民服务,保障参保人依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是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依托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参保功能模块,清理无效、虚假、重复数据,实时识别参保人参保缴费状态,提升参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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