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职工住院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75%

导语 2014年广东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平均分别达到87%和76%,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5%和60.4%。

  有了大病医保,年最高支付达68.5万

  很多地方的医保报销是有额度的,若有一个人患重大疾病,超过了医保的报销范围,将面临全额自付的窘境。

  早在2009年,湛江开始试点推行大病医保,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提高待遇水平。2013年,广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大病医保。目前已有19市正式实施,剩下的广州市已制订具体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深圳也正在加紧制订方案,年底前所有地市将全面实施。

  2013年全省14个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共划拨8.9亿元开展大病保险,大病待遇支出8.4亿元,受益人次20.4万人,大病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8个百分点。

  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平均约为每人每年20元。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参保人患大病后,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9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平均达43万元。如湛江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2万-5万报销50%,5万-8万报销60%,8万-10万报销70%,10万以上报销80%。

  湛江市遂溪县的小学生小唐,出生后一直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一档交50元,二档交80元,财政补助320元)。今年,小唐确诊为白血病,先后多次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花费了24万多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含大额医保)报销了10.8万多,大病保险又报销了5.3万,合共报销16.1万元。

  医保全省转移利益不受损

  不在广州工作了,医保关系怎么转移?

  罗阿姨于1982年开始在珠海一家国企工作了11年4个月,1993年调往广州,参加广州职工医保6年8个月,2005年又调到佛山。今年到达退休年龄,罗阿姨想在佛山办理退休手续,她想知道她的医保关系可不可以转移、如何累计计算、是否需要补缴等等。罗阿姨拨打了12333服务电话咨询。

  12333接线员向她解释:根据佛山市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满足两个条件,退休后不再缴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一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二是在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根据省和佛山等市的相关规定,罗阿姨在三个市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24年零1个月,在佛山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为6年零1个月。罗阿姨如果想在佛山市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需要按照规定一次性或按月补缴3年零11个月的职工医保费。不过,罗阿姨还可将医保关系转回缴费时限最长的珠海市,按珠海市相关规定补缴后,在珠海市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最后,罗阿姨选择在佛山市退休并一次补缴职工医保费,享受佛山市退休后医保待遇。

  2013年,广东实施《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参保人在地区间流动后,医保权益得以延续。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

  1、高血压病(Ⅱ期)、2、冠心病、3、慢性心功能不全、4、肝硬化(失代偿期)、5、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6、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8、肾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9、类风湿关节炎、10、糖尿病、11、恶性肿瘤、12、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13、再生障碍性贫血、14、血友病、15、帕金森病、16、精神分裂症、17、癫痫、18、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19、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20、白内障(手术)、21、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22、艾滋病

  ●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相关阅读】

广州医保卡各项查询(余额、保险、网站)

2014年广州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图

广州医疗保险热点问题解答(2014年最新)

广州医疗保险2014年过渡期缴费标准一览

2014年广州大病医保新政解读(含疑问解答)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