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中的注意事项 对没有注册的企业应如何处理工伤赔偿?
导语 在办理工伤赔偿协议公证时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对于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应如何处理工伤赔偿?
四、对于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应如何办理
对于那些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残、残废的童工应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自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而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公证员在办理此类企业的赔偿协议公证时一定要注意法律的适用。
最后,在办理这类协议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中经常会有“职工一次性获得赔偿后不得再向企业提其他要求”之类的言词,虽然一般情况下该类赔偿协议一经签署是不可反悔的,但是如果受伤职工的伤情发生严重变化导致当初所协商的赔偿金额过低时,受伤职工是可以依情势变更启动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额的,所以公证员应将相应的法律后果明确告诉企业和职工,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时企业或职工质疑公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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