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导语 广州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广州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流程是什么?广州因病提前退休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事项名称:因病提前退休审批
服务对象:单位,个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3.《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4.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5.《印发<广州市关于职工伤病的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1988]90号);
6.《关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劳福[1998]3号)。
办理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3.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办理程序:
(一)在职职工
1.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企业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企业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后,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审核机构审核;
2.经批准同意因病提前退休的,由企业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核发养老待遇手续。因病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在未达到因病提前退休的规定年龄前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失业人员:
1.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失业人员向其户口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审批;(须提供《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
2.经批准同意因病提前退休的, 由户籍所在区退管机构到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发养老待遇手续。因病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在未达到因病提前退休的规定年龄前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所需材料:
1.《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
4.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项业务科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九楼
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12333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受理地点: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小北路65号9楼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云区景云路22号五楼508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15号窗口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单位:逢源路127号三楼工资福利科
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失业人员:周门南路22号
萝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萝岗区志诚大道333号萝岗区社保中心209房
南沙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劳动局大厅15.16号窗
越秀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越秀区东华西路189号2楼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番禺区市桥平康路48号1号楼2楼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都区工益大道兰花路1号
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3楼
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市挂绿路25号2楼社保科
受理时间: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周一至周五8:45-12:00,14:00-17:00
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请以各区公布时间为准
资料转递途径:个人→单位→审核部门
办理期限:市审核部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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