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追溯?
导语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新生儿待遇追溯可以通过在医院补记账或零星报销的方式实现。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按自然月计算)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新生儿待遇追溯可以通过在医院补记账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零星报销的方式实现。
怎么参保
追溯报销方式
医院补记账
在确定新生儿已按规定参保并正常足额缴费到账的,按出生医院要求带齐相应资料到医院办理补记账手续即可。
报销资料:
(1)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
1.社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病案首页或入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5.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6.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7.母亲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8.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注:若报销门诊费用,请先在医院办理门诊选点手续,再办理零星报销。
1.社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门诊病历封面及当次费用病历记录页原件及复印件
5.母亲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零星报销
如无法补记账,可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资料齐全的,报销金额就可在30个工作日内到账。
参保人应在结算医疗费用后6个月内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超过1年未办理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资料:
1.发票原件(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医院盖收费章)
2.与发票对应的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明细清楚、个人信息与发票信息相同的汇总清单)
3.相应住院科室的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和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加盖业务章)
4.新生儿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与妈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出生证复印件
6.其他根据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要求需提供的材料(特殊案例需要)
享受待遇时间规定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之日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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