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会保险费以及费金常识问题汇总

  19问:外地退休人员(含本市户籍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可以在本市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吗?

  答:不可以。在核定过渡性医疗保险金时,必须要求参保人提供“养老待遇核定单”,以此判断是否在广州市退休并领取养老待遇。

  20问: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为非从业人员,后被学校录取成为在校学生,是否应当改为在校学生身份进行参保?

  答: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根据个人申请办理时的个人身份进行认定,若本年度内个人身份发生变更引起缴费标准不同的,本社保年度内不再重新进行核定。参保人应于次年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变更参保身份,以便核定下一社保年度的缴费标准。

  21问:什么叫缴费年限?什么叫视同缴费年限?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答: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折算为一个“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者参加统筹之前的年限,也并非人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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