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支付须知

导语 当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却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时怎么办呢?这时你就需要办理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支付手续了,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办理过程。

   小编提醒:以下为旧版信息,仅供参考哦!

  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支付审核的服务对象:个人、企业

  办事依据:

  1、《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2、《关于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43号

  3、《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0〕3号)

  4、《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的补充通知》(穗劳社医〔2001〕2号)

  5、《关于现役军人家属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7号)

  6、《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请示的批复》(穗劳社医〔2002〕21号)

  7、《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等规定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3〕13号)

  8、《对〈关于生育保险三个目录数据库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穗劳社办函〔2005〕249号)

  9、《关于对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取环费用问题的复函》(穗劳社函〔2005〕812号)

  10、《关于生育保险缴费满一年享受待遇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56〕3号)

  11、《关于调整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和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7〕2号)

  12、《关于调整工伤和生育保险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324号)

  13、《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科严重高危妊娠疾病医疗费病种范围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8〕2号)

  14、《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科严重高危妊娠疾病医疗费病种范围与ICD-10编码对应关系〉的通知》(穗医管〔2008〕35号)

  15、《关于关破企业怀孕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9〕1号)

  16、《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17、《印发广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3号 )

  18、《关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502号)

  19、《关于印发<广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生育医疗业务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1214号)

  办事条件: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对零星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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