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怎么办理异地就医?

导语 干部退休以后若到外地就医,医疗保险能报销吗?当然能,只是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那么,离休干部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呢?

  离休干部办理异地就医注意啦,异地就医备案不仅可以在相关部门办理,还可以在网上办理了哦!

  部门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离休干部异地就医备案

  服务对象:市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经办人

  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医办〔2000〕02号)

  2、《关于调整本市离休干部住院床日中西药费等医疗待标准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334号)

  3、《关于办理调整广州市离休干部公费医疗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医管〔2007〕33号)

  办理条件:

  1、单位组织离休干部集体外出参观学习、疗养和经批准回乡探亲的离休干部;

  2、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同一异地(番禺、花都、从化、增城除外)居住半年以上的,并提出异地就医登记申请的离休干部。

  办理程序: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费医疗服务厅办理,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所需材料:

  1、单位组织离休干部集体外出参观学习、疗养的,提供单位外出参观学习、疗养的证明。

  2、离休干部经单位批准回乡探亲的,提供个人申请和单位同意证明,如探亲时间超过半年,按本款第3点操作。

  3、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首次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申请需提供:

  (1)已选定的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及所属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广州市公费医疗离休干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3份);

  (2)离休干部本人医疗证。

  联系方式:020-87666078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医疗管理处

  受理地点:广州市梅东路28号7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费医疗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转递途径:个人提交申请资料→主管部门送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医处备案

  办理期限:即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资料转递途径:申请人上传资料→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在网上进行审核

  办理期限:4个工作日

  小编提醒:网上办理为刚开始阶段,具体办理期限请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哦!

  附上表格,可以直接下载!离休干部异地就医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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