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2012年)
导语 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缴费比例仍不变,个人8%,单位12%!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缴费比例仍不变,个人8%,单位12%!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201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20%和8%。其中: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
2、个体商户及自由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012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缴费比例是缴费基数的18%。2011年广东省平均月工资是3762.7元,即2012年缴费额度=3762.7*0.6*18%=406.4元左右(数据来自网络)
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最新广州社保缴费基数(2012年7月1日)
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链接>>广州市历年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