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起广州商品与包装将分开销售

导语 近日,《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10月1日实施,届时商品与包装将分开销售,并明码标价。

月饼、粽子、茶叶等商品将成为反对过度包装的重点。

该如何有效杜绝过度包装?这是全国各地都为之头疼的难题。广州给出的答案是,激活消费者的“选择权”,通过消费者来抵制商品过度包装。近日,《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10月1日实施,届时商品与包装将分开销售,并明码标价。

对此,广州市法制办相关人士指出,《办法》以源头控制为出发点,以建立“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创新机制为突破口,采用约束性与鼓励性并举的办法,全面规范,综合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难题。

外地商品入穗销售需调整产品包装

为了抵制过度包装,《办法》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商品,除初始包装外,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与商品分开销售的独立包装应当明码标价。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通过设计、生产、销售不同类型的独立包装物、设置商品包装价格差等方式,增加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选择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外地企业产品要进入广州市场,也必须根据《办法》内容重新调整产品包装。《办法》也提到,商家在进货时,应与供货商明确约定商品包装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并在收货时进行核查。

如违反规定,独立包装不明码标价的,将由物价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认为,“分开销售”是对传统商品销售模式的一个重大的突破与挑战,要有效实现“分开销售”,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改变营销策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不同的商品属性设计不同档次的包装,配置不同数量的包装,注重以商品质量而不是商品包装竞争。

给月饼、粽子等商品包装加上“紧箍咒”

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是容易出现过度包装的商品。因此也得到了《办法》的“重点关照”——广州将细化上述商品的包装标准,进行重点监管。

“一盒月饼净重可能才1斤,其包装如果达到两三斤,那显然不行。”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基于这样的考虑,他们就在《办法》中明确,“月饼、粽子、酒类、保健食品包装的重量,除初始包装重量外,不得超过商品的净重。”

“限重”,其实是给月饼、粽子等商品包装加的第一道“紧箍咒”。第二道紧箍咒则是:限价。《办法》明确,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成本总和,除初始包装成本外,不得超过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20%。

限价之外的“紧箍咒”则是限材料。《办法》规定,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材料,限制使用木材、纺织物、陶瓷、漆器等浪费资源或者难以回收处理的材料,推荐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纸质包装。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态度不同,《办法》对于木材、纺织物等材料的使用从“禁止”调整为“限制”。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这意味着,使用限制类材料商品将不会面临罚款,但不使用限制类材料的商品,将得到鼓励和政策支持,比如成为优先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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