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荔湾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报名时间+入学程序)
导语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gzeducms.cn)
2025荔湾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指南
一、入学程序
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11日登陆“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于5月19日前根据“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提示的预约时间段及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经学校审核、荔湾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学校于6月17日前发出录取通知,6月28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1日。
2.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服务地段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递交审核资料时间:于5月19日前根据“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提示的预约时间段及指定学校递交资料。
三、 入学登记办法
(一)入学年龄: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办理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各公办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gov.cn)、“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 户口簿;
2.“实际居住地”的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宅基地使用证;
(2)拆迁户的:需提供相关拆迁协议;
(3)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所租房屋应为监护人唯一居住地;
3.根据实际情况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非穗籍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见附件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能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有效文书资料,于5月19日当天到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提交材料报名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1.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5〕29号)等文件执行,来穗人员可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gov.cn)和“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
2.未申请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我区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部分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五)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1.适龄儿童须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5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可申请一年级学位,于5月19日当天到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提交材料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位。
2025年,广州市真光中学附属小学开设“港澳子弟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尚未入学,父母在广州市内创业、工作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报读。(具体以“广州市真光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港澳子弟班”报读办法为准,家长可关注该公众号获取相关报读信息)。
四、入学登记注意事项
(一)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准备好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二)在报名登记前,请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并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对口地段入学,不符合“人户一致”的户籍适龄儿童,一律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学位。
五、补办报名登记手续时间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可于8月25-26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gzeducms.cn)补报名,再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经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gov.cn
荔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广州荔湾教育
荔湾区教育局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1948211
荔湾区教育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