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1、申请条件
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
2、申请人
需要将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的职工
3、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 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⑷ 转入单位(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
⑸ 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
4、业务办理
调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上述材料到本单位开户银行(转出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调入单位凭转出行的转移通知书,到本单位开户银行(转入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银行之间转移无须为转入职工开设新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在不同银行之间转移的,调入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该职工开设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调出单位办理了资金转出手续,然后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