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条件+流程)

导语 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怎么申报?申报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申报?

  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取得国内外领先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各类专家;本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本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教育医疗、文化创意、商贸旅游和高新科技等重点领域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或较高技能的各类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荔湾区杰出人才”、“荔湾区优秀人才”、“荔湾区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政策原文】

  2018年广州荔湾区人才政策汇总(原文)

  【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主要从已在荔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本区属事业单位、在本区注册或纳税的企业及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双聘专家每年在荔湾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的优秀人才中认定产生。认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认定名额】

  原则上不设上限。

  【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荔湾区杰出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荔湾区杰出人才”认定:

  (一)获得“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证书的人员;

  (二)符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标准》中“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条件,且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第一、二梯队人选;

  (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五)获得“西关功勋奖”的个人或团队奖第一负责人。

  荔湾区优秀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荔湾区优秀人才”认定:

  (一)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第三梯队人选;

  (二)获得“西关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奖第一负责人;

  (三)获得“西关功勋奖”的团队第二负责人。

  荔湾区后备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荔湾区后备人才”认定:

  (一)取得博士后证书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人员;

  (三)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特级教师称号人员;

  (四)获得“西关创新奖”团队奖第二负责人。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规定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四)申报认定“荔湾区杰出人才”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获得者,以及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两位完成人)外,其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限,下同);

  申报认定“荔湾区优秀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55周岁;

  申报认定“荔湾区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0周岁。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

  【认定流程】

  (一)推荐。采取同行专家推荐、用人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学会也可面向社会广泛发动推荐,同时需提供被推荐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填写《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推荐表》。

  (二)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并提交《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

  (三)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送区人力社保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四)评审。对提出认定申请的申报人,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认定标准条件进行核准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对提出评定申请的申报人,由区人力社保局对其材料审核后,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专家评委会对各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获得专家组成员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示。对符合认定条件并审批同意的候选人,在广州荔湾网及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5天。

  (六)发证。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颁发《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证书》。

  (七)公告。对经认定并颁发《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网上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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