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荔湾区优秀人才评定标准

导语 2018年“荔湾区优秀人才”评定标准是什么?评定名额有多少个?

  目前,荔湾区正开展2018年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并按相关规定处于管理期内的“荔湾区杰出人才”、荔湾区优秀人才”、和“荔湾区后备人才”。

  其中,“荔湾区优秀人才”评定名额5名。

  “荔湾区优秀人才”评定标准:

  1.近5年获副省级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荔湾区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或荔湾区科技突出贡献奖的前三名技术承担者;

  2.近5年来,在行业中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在本行业推广、应用国内外科学技术成果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省级以上先进水平者;

  3.近5年来,在教育领域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高的教育科学素养、扎实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和较强的教育科研及组织管理能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越;获得省市级相关领域重要奖项,所创立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获得市以上教育部门肯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4.近5年来,在医疗卫生领域,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贡献;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中作出较大贡献,得到社会和同行公认;对传统医学有突出贡献,在省市医学界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5.近5年来,在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领域,能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发展,对所在领域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成果,业绩和能力在省内得到广泛认可,或在副省级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奖项;

  6.近5年来,在文化体育领域,直接培养训练的运动员在省级以上大型比赛中获得冠、亚军,对我区文体事业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教练人员;

  7.近3年来,在本企业(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领导,在领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实现企业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纳税金额等连续3年保持快速增长,在全市(副省级)同行中名列前茅;

  8.受聘于区高新技术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从事科研工作,拥有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且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带头人;

  9.本区现代服务、先进制造、商贸旅游、文化创意、教育卫生、高新科技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并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高技能人才;

  10.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荔湾区创新领军人才或荔湾区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人除应具备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四)申报“荔湾区优秀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55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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