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5下半年获入户资格民办教师申办入户通知

导语 《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获得入户资格民办学校教师申办入户的通知》公布,获得入户广州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需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工作。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

获得入户资格民办学校教师申办入户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6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特殊人才申办入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9号)、《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下半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5〕86号)的有关精神,现就2015年度下半年215名民办学校教师申办入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公示无异议,朱德亁等215名民办学校教师获2015年度下半年广州市入户资格。(见附件1)

  二、该批民办学校教师按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总量控制类人员办理入户。

  三、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文件转发到拟入户申报人员。相关部门、拟入户申报人员应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号)要求的申报程序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2)。获得入户资格的215名民办学校教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各自挂靠档案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相关人才市场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拟入户申报人员应抓紧按照引进人才申报程序办理入户,因未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时限办理,未能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的,取消该拟入户申报人员的入户指标。

  附件:

  1. 2015年度下半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名单

  2.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指南(详见第2页)

  3.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3页)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083678、22083786;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1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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