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随父母迁户广州入户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一览

  如何申办小孩随父母落户广州

  每年都有很多家长为了小孩读书的事情头痛。近来也有好多家长在咨询小孩子落户的问题。小编就最近咨询的问题,来统一回答一下小孩落户广州的问题。

  一、入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生育,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5、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7、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二、申请入户的具体程序

  (一)凡需申请来市入户的,须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父母双方的户口不在广州,那就只有落户,然后才能让小孩随父母落户了。

  具体落户的条件和办理流程如下:

  申办条件: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国家统招生,大专以上学历并拥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需备资料:

  1.新接收单位(广州市内非国有企业)需备资料: A.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调动申请函;(有格式) C.调进干部呈报表一式三份,需加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格由省人才市场领取)。

  2.原单位需备材料:(一般是在某人才市场) A.人事档案; B.同意调出函;(此函是托管档案的地方出,属省内山区市、县的干部,需经当地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调出) C.单位主管部门鉴定;(工作表现和政治表现,档案中需要有此资料,含“文革”、“六四”、“法轮功”鉴定结论)

  3.个人需备资料: A、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帮鉴定) C、已婚人员夫妻双方调动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则不用) D、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原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广州市内落户地址(如无,则落集体户); F、本人的计生证明; G、子女系初、高中学生的在校证明; H、一方失业或待业的,附有关失业或待业证明; I、一方已属广州户口,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接收单位审核意见并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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