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体育局发布关于加强体育场馆分级防控工作指引

导语 2月25日广州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体育场馆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三级和四级防控区则可进行有条件开放场馆。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场馆分区分级管理的工作指引

  根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指引和指导意见,为积极稳妥推动我市体育场馆(含社会体育场馆,下同)单位、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加强分区分级防控

  (一)I级防控区。

  停止群众性体育活动,所有体育场馆一律关闭。

  (二)II级防控区。

  暂停群众性体育活动,所有体育场馆暂不开放。

  (三)Ⅲ级防控区。

  室外无身体接触、非人员密集运动项目体育场馆可有条件开放。室内体育场馆暂不开放。

  除执行Ⅳ级防控区的防护措施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1.日接待量不超过平时日最大承载量的50%。

  2.每半天对场馆进行1次以上整体性消毒,工作时段每小时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进行消毒。

  3.记录每名参加活动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4.场馆不得提供餐饮服务。

  (四)Ⅳ级防控区。

  体育场馆正常开放,要落实好如下防护措施:

  1.参加活动人员距离应保持2米以上,对所有进出场馆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全程全员配戴好口罩。

  2.严格控制参加活动人员数量。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严禁人员集聚,

  3.每天对场馆进行1次以上整体性消毒,每天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进行4次以上消毒,配备洗手液等清洁用品。

  4.每批次至少记录1名运动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5.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提醒参加活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6.提供餐饮服务的场馆,要严格按照《广州市关于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穗防控办〔2020〕27号)执行。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要严格按照分区分级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不得放松条件和扩大开放范围。体育场馆单位、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异常,要立即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报告,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

  三、全面落实属地管理。体育场馆复工复产实行属地管理。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防控办关于复工复产条件“五个到位”的要求加强监管。每日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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