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各区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 目前,广州本土疫情相对严峻,各区陆陆续续发布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部分区域要求暂停堂食、电影院酒吧关闭等。

2022广州各区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汇总

(持续更新ing......)

区域 实施时间 通告详情
荔湾区
11月17日零时起
荔湾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
延续至11月16日
荔湾区关于继续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号)
11月9日9时-11月13日24时
荔湾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2日零时起
荔湾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
10月31日15时起
荔湾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二)
10月30日起
荔湾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
11月29日起
荔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天河区
11月26日-11月30日
天河区关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21日零时起
天河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9日零时起
天河发布关于强化棠下街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31日-11月2日
天河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28日15时-10月30日
天河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增城区
11月24日0时起-11月28日24时
增城区关于强化永宁街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96号)
11月20日起
增城区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第88号)
10月27日起
增城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0号)
越秀区
11月19日零时起
越秀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2号)
11月15日起
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泉街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报
延续至至11月18日24时
越秀区关于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1号)
11月11日6时-11月13日
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9号)
11月11日6时-11月13日24时
越秀区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第30号通告)
10月26日起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8号)
10月25日起
越秀区关于严格落实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7号)
11月29日-12月3日24时
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4号)
海珠

11月28日0时起

海珠区关于东部和西部非管控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延续至12月2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26日10时起
海珠区关于强化西部非管控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延续至11月22日24时
海珠区关于继续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延续至11月19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14日起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延续至11月16日
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11日-11月13日
海珠区关于强化全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延续至11月11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八)
11月5日0时-11月7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七)
10月23日15时-10月26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
10月24日1时-10月26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二)
10月24日5时-10月26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
10月25日0时-10月27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四)
10月27日0时至10月30日24时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五)
10月30日起
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六)
番禺区 11月26日0时-11月30日24时
番禺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3号)
11月25日0时起
番禺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1号)
11月17日零时起
番禺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2号)
延续至11月16日 番禺区关于延续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5号)
11月9日-11月13日
番禺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1号)
10月26日-11月4日
番禺区关于延续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3号)
10月26日-11月1日
番禺区关于延续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2号)
10月26日-10月30日
番禺区关于延续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1号)
10月26日-10月28日
番禺区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第40号)
10月25日起
番禺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9号)
10月25日起
番禺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8号)
黄埔区
11月21日零时起
黄埔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25日起
黄埔区关于严格落实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29日-12月4日
黄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从化区
11月27日起
从化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25日起
从化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南沙区
11月28日-12月2日
南沙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26日-11月30日
南沙区关于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24日零时起
南沙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25日起
南沙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白云区
11月25日起
白云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78号)
11月21日-11月25日
白云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49号)
10月29日起
白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3号)
10月19日起
白云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0号)
花都区 10月13日起
花都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0号)
11月28日-11月30日
花都区进一步强化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11月29日-12月4日
花都区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月30日起
花都区关于调整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注: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个人日常防护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按相关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近期从外地来(返)穗人员,请提前通过粤康(穗康)小程序自主申报,或直接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进行报备。如近7天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抵穗后请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按照相关指引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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