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点地区来河返河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通告
导语 12月20日,河源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做好重点地区来河返河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通告》。
目前国外疫情高发,国内陕西、浙江等多地报告本土病例,河源市疫情防控面临境外境内双重风险。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河源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有以下情况人员,请主动报备:
12月13日(含)以来有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旅居史;
12月6日(含)以来有江苏无锡市宜兴市旅居史;
12月5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市旅居史;
12月4日(含)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
12月2日(含)以来有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含江干区)、拱墅区(含:下城区)旅居史;
12月1日(含)以来有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旅居史;
11月2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旅居史;
11月22日(含)以来有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
11月4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右旗旅居史;
10 月18日(含)以来有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旅居史;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以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接到通知,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收发快递无接触配送。
➤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
➤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
➤健康监测期间,来(返)河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乘坐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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