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市花都区洪秀全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员

导语 广州市花都区洪秀全纪念馆因工作需要,现拟招聘合同制讲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讲解员(非在编)1名,主要负责洪秀全故居和故居纪念馆展厅讲解、活动组织策划、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性别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历史、中文、旅游、播音专业优先;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区户籍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需做入职体检;

  (五)五观端正,口头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按《花都区洪秀全纪念馆临聘人员录用及管理制度》管理,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月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学历工资、讲解补贴、奖金、“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数额)。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为相应待遇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0年9月7日—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有意应聘者携带《广州市花都区洪秀全纪念馆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贴照片)以及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照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52号洪秀全纪念馆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到邮箱hdhxq@163.com;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 020-86832232。

  (二)笔试、面试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形式为综合写作,面试形式为朗诵。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本馆综合考评,择优录取。录取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公示,无异议则正式录用。

  (四)办理入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合格者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广州市花都区洪秀全纪念馆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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